香港之的士乃唯一領有牌照而可向公眾提供直抵目的地服務之公共交通工具。目前,香港的士共分三類,合共18,163個牌照:包括 15,250輛市區的士(紅色),2,838輛新界的士(綠色)及75輛大嶼山的士(藍色)。市區的士獲准在港島區、九龍區及新界區經營,而新界及大嶼山的士則分別只限於新界及大嶼山經營。三類的士均可於赤鱲角新機場提供服務。
的士發牌制度
的士牌照自一九六四年以來,一直以公開招標方式發出,獲簽發的士牌照之人士有權擁有及經營的士。由一九九四年起,政府已制定政策, 將按市民對的士服務的需求、的士業的經營情況、以及的士數目增加對交通情況可能造成的影響,在有需要時才會發出新的士牌照。
每年牌照費
不論車輛引擎容量大小,的士車主必須每年繳付3,159港元的車輛牌照費。
轉讓的士牌照
轉讓的士牌照手續簡便,並可在七個工作天內完成。
買賣雙方只須親臨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登記,辦理轉讓手續,並繳付所需費用。
的士收費
的士收費由政府釐定,並不時由運輸署作出檢討。檢討收費時將考慮的士業營運成本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收費等因素。
市區的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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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錶」後首2公里的收費 | 港幣29.00元 |
以後每0.2公里的收費/ 等候時間每分鐘的收費 | |
直至應收款額達102.5元 | 港幣2.10元 |
在應收款額達102.5元後 | 港幣1.40元 |
電召預約服務的附加費 | 港幣5.00元 |
每件行李的附加費 |
港幣6.00元 |
每隻動物或鳥類的附加費 |
港幣5.00元 |
新界的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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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錶」後首2公里的收費 | 港幣25.50元 |
以後每0.2公里的收費/ 等候時間每分鐘的收費 | |
直至應收款額達82.5元 | 港幣1.90元 |
在應收款額達82.5元後 | 港幣1.40元 |
電召預約服務的附加費 | 港幣5.00元 |
每件行李的附加費 |
港幣6.00元 |
每隻動物或鳥類的附加費 |
港幣5.00元 |
大嶼山的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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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錶」後首2公里的收費 | 港幣24.00元 |
以後每0.2公里的收費/ 等候時間每分鐘的收費 | |
直至應收款額達195元 | 港幣1.90元 |
在應收款額達195元後 | 港幣1.60元 |
電召預約服務的附加費 | 港幣5.00元 |
每件行李的附加費 |
港幣6.00元 |
每隻動物或鳥類的附加費 |
港幣5.00元 |